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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电力行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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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7-11-7 9:5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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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电力行业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福建省电力行业协会。英文译名:Fujian Provincial Electric Power Sector Association,英文缩写:FEPSA。
第二条 本会是福建省境内从事电力工业生产、建设、经营、供应、培训、科研等企事业单位,大电力用户以及从事电力工业的相关工作者自愿组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组织开展国内外先进企业管理理论、体制、制度、机制、方法、手段和政策的探讨和研究,交流和推广本省电力有效的管理经验;努力发挥中介作用,为我省电力工业市场化、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服务,为企业、为行业、为政府、为社会服务。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福建省经济社团联合会、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福建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64号省电力有限公司大楼808、810室。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贯彻服务、自律、沟通、协调、监督的原则,以福建省行政区城为活动范围,从事以下主要业务:
(一)组织研究行业和企业管理中的共性问题,提出政策和立法方面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参与行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工作和电力工业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工作;积极沟通社会各界与电力行业的联系和理解,推动电力工业的更好发展。
(二)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组织和参与组织制订国家颁布的行业规范、标准的实施细则及管理办法。
(三)接受有关部门的委托,组织电力行业的资质审查、质量认证、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四)参与行业统计调查,跟踪国际国内电力动态,收集发布行业信息;组织经验交流和举办展览。
(五)参与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开展必要的技能培训;
(六)参与行业科技成果的评审与推广应用;负责企业现代化管理成果的评审和推荐;
(七)参与开展省际、国际交流与合作;
(八)组织行业管理人员的学习、考察和培训;
(九)接受有关部门的委托组织行检行评;
(十)负责会刊以及有关书籍、资料的编辑出版工作;
(十一)组织厂长(经理等)活动,开展优秀企业、优秀管理者的评选以及协会的评优工作。
(十二)负责企业管理咨询工作,开展有关中介服务;
(十三)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协调会员关系;
(十四)协助做好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五)接受政府交办、企业委托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意愿。
(三)个人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本会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接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积极参加本会各项活动,撰写学术论文,提交学术报告和研究成果等。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订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工作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最长不超过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时,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四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
第二十八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授权或委托专职常务副会长执行会长的相关职权。
第二十九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提请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由派人单位承担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和办法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七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经2000年9月28日首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福建省电力行业协会文件 闽电行协[2005]083号
关于印发福建省电力行业协会第二届 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和一般会员 单位名单及其通讯地址的通知
本会全体会员单位: 为加强本会同各会员单位之间的经常联系,把“十一五”期间福建电力行协的规范和发展工作不断地推向前进,现特将业经2005年6月21日召开的福建省电力行业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暨二届一次理事会议审议通过或一致确认的本会二届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和一般会员单位名单及其通讯地址一并印发于后,请予查阅。其中,会费收取标准:会长单位70万元/年,副会长单位5万元/年,常务理事单位2万元/年,理事单位7000元/年,一般会员单位2000元/年。个别单位在交费问题上如有特殊情况,请按程序向本会提出书面报告或及时进行联系。 由于近期一些会员单位主要领导仍在发生调整、企业重组、农电股改以及地址变迁等原因,本通知如有个别差错或不够准确之处,请发函告知本会副会长杨光宇同志知悉,以便一并进行订正并告知有关方面。 特此通知,希各周知。 附件:如文
二○○五年十二月五日
主题词: 印发 会员 单位 名单 通知 抄送: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会员与企业工作部;国家电监会华东监管局;福建省经贸委能源处、福建省经济社团联合会、福建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处;宁德电业局蕉城分公司,福建省亿力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驻京联络处、驻沪联络处,厦门高级培训中心项目筹建处; 本会:林野会长;严阿章专职常务副会长,杨光宇、陈宪(兼秘书长)、郑尚珍、林宝森诸专职副会长;省电力技术经济咨询中心主任康曼,协会副秘书长江康;协会工作人员林耀庭、谢洁、陈晓如、汪发坦(返聘的原副会长),苏波(轮派)、林丽莺(聘用)、黄舒毅(聘用)等其他有关同志;会长单位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子公告”;本会外网“行协动态”,内网“本站新增”;存档
福建省电力行业协会 现有172家团体会员名单及其通讯地址 (2005年12月5日印发,排名不分先后。如有差错,请来函订正)
一、常务理事单位(共18家) 会长: 1、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林野, 350003,福州市五四路264号; 副会长: 2、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福建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黄宪培,350003,福州市五四路111号宜发大厦26层; 3、中国水利水电闽江工程局:局长李良顺,350003,福州市湖东路82号; 4、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华能福州电厂):经理、厂长陈振声,350233,长乐市筹岐村华能福州电厂; 5、福建水口发电有限公司(含水口电厂、水口电建公司):总经理卓赐源,350013,福州市北环东路92号; 6、福建省福州电业局:局长邬捷龙,350009,福州市台江区新港道4号; 7、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院长方勇灵,350003,福州市五四路268号; 8、福建省第二电力建设公司:总经理马志强,350013,福州市北环中路216号; 9、华阳电业有限公司(漳州后石电厂):副董事长毛群结(女), 363105,漳州后石电厂; 10、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厦门嵩屿电厂):总经理黄昭沪, 361026,厦门市海沧嵩屿; 11、中电国际福建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黄渊旺,353000,南平市长富花园建华楼1-2层; 12、福建大唐国际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宁德电厂):总经理付东,355006,福安市湾坞乡大唐国际宁德电厂; 13、福建省电力行业协会本部:由严阿章常务副会长主持工作,35003,福州市五四路264号; 常务理事: 14、华电湄洲湾火电运行分公司:总经理卞抗美,351152,莆田市东埔镇塔林; 15、福建省厦门电业局:暂由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李同智兼任局长,361004,厦门市湖滨南路21号; 16、龙岩恒发电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厂长关光周,364002,龙岩市雁石镇; 17、石狮电力联营公司:总经理傅宗涛,362700,石狮市九二路城标南侧; 18、尤溪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王阳和,365100,尤溪县城关解放路63号; (备注:严阿章、杨光宇、陈宪、郑尚珍、林宝森等五位同志为福建省电力行业协会本部专职副会长。其中严阿章为常务副会长,陈宪为副会长兼秘书长。) 二、理事单位(共55家) 19、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李立新,350500,连江县八一六南路11号; 20、华电福建古田溪水电厂:厂长郑志泰,352258,古田县半坑亭; 21、华电福建漳平电厂:厂长罗文辉,364400,漳平市八一路319号; 22、福建棉花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王世勋,364107,永定县仙师乡锦丰村; 23、福建金湖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邹宣永,353300,将乐县三华南路151号; 24、福建闽东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林毅,352100,宁德市蕉南路100号; 25、国电福州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李达彪,350309,福清市江阴镇口岸园区; 26、福建省泉州电业局:局长李天友,362000,泉州市温陵南路; 27、福建省三明电业局:局长蔡鸿贤,365000,三明市列东街1032号; 28、福建省南平电业局:局长佘金涛,353000,南平市八一路211号; 29、福建省漳州电业局:局长孙轶群,363000,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电力中心; 30、福建省莆田电业局:局长林峰,351100,莆田市后巷路7号; 31、福建省龙岩电业局:局长郑佩祥,364000,龙岩市九一南路45号; 32、福建省宁德电业局:局长谢志坚,352100,宁德市蕉城区鹤峰路48号; 33、福建省超高压输变电局:局长曲海涛,361004,厦门市湖滨东路湖光大厦19座A楼; 34、福建省福清供电有限公司:总经理林金星,350300,福清市元洪路电力大楼; 35、福建省第一电力建设公司:总经理李开华,350009,福州市达道路117号电建大厦; 36、福建省火电工程承包公司:总经理林建平,350005,福州市六一中路93号六一公寓; 37、平潭长江澳风电开发有限公司:经理郭庆群,350400,平潭县城关红湖庄132号; 38、福建省电力试验研究院:院长吴文宣,350007,福州市仓山区复园路48号; 39、福建电力培训中心:主任周文斌,350009,福州市台江排尾一弄6号; 40、福建亿力电力物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敏,350009,福州市鼓楼区东浦路140号; 41、福建和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孙立新,350005,福州市六一中路38号; 42、福建省源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徐和,350003,福州市北大路133号物价大厦二层; 43、连江县供电有限公司:总经理汤明文,350500,连江县凤城镇莲荷西路13座; 44、长乐市供电有限公司:经理杨东初,350200,长乐市西洋路13号; 45、晋江市电力公司:经理蔡文生,362200,晋江市青阳镇崇德路; 46、南安市电力总公司:经理梁捷生,362300,南安市彭美路131号; 47、永春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经理李培松,362600,永春县留安路117号; 48、龙海市电力公司:经理方鹏飞,363100,龙海市石码镇人民路149号; 49、长泰县供电有限公司:经理蔡振辉,363900,长泰县建设北路201号; 50、永定县电力公司:经理张宗周,364100,永定县凤城镇南通路; 51、长汀县电力公司:经理陈佳平,366300,长汀县汀洲镇营背街14栋; 52、清流供电局:局长庄学明,365300,清流县长兴南街五幢; 53、沙县供电有限公司:陈章漂,主持工作副经理,365500,沙县城关府北路17号; 54、尤溪县供电有限公司:经理周培全,365100,尤溪县城关解放路58号; 55、邵武供电局:局长董巧元,354000,邵武市熙春路75号; 56、松溪县电力公司:经理陈君亮,353500,松溪县大街5号; 57、仙游县供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刘琦靖,352100,仙游县鲤城镇桥东路49号; 58、招商局漳州开发区供电有限公司:总经理林毅昌,363105,龙海市漳州经济开发区; 59、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副院长陈敏岩,350001,福州市东大路158号; 60、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动能公司:经理李发添,365300,三明市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1、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徐宗明,365506,沙县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62、福建电力调度通信中心:主任张建平,350003,福州市五四路264号; 63、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农电局:局长(待任命),350003,福州市华林路212号汽车城综合楼11层; 64、福建省抽水蓄能电站筹备处:主任李仪峰,350003,福州市华林路212号9层; 65、南平市电力行业协会:秘书长苏平(因协会工作需要担任理事,下同),353000,南平市八一路211号。 66、漳州市电力行协:副会长兼秘书长洪良芳,363000,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电力中心; 67、泉州市电力行协:秘书长吴仪秧,362000,泉州市温陵路南段电力大厦; 68、福州市电力行协:秘书长林哲生,350009,福州市达道路117号4层; 69、厦门市供电企协:分管副局长郑志忠,361004,厦门市湖滨南路21号; 70、三明市电力行协:秘书长刘海宇,365000,三明市列东街1032号; 71、龙岩市电力行协:秘书长欧雪荣,364000,龙岩市九一南路45号; 72、宁德市电力行协:秘书长郑鸣源,352100,宁德市鹤峰路48号; 73、莆田市电力行协:副秘书长蔡文景,351100,莆田市后巷路7号; 三、一般单位会员即团体会员单位(共99家) 福州市: 74、福建华电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邓平强,350003,福州市五四路111号宜发大厦26楼; 75、华电燃料公司福建调运公司:负责人林景聪,350003,福州市华林路212号; 76、福建省核电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张聃,350003,福州市五四路268号; 77、福建瑞新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林文彪,350003,福州市五四路111号宜发大厦13层; 78、水口水电站工程建设公司(入会单列):曾季弟,电建公司副总经理,350013,福州市北环中路92号; 79、福州电厂离退休职工管理所:所长林丕永,350009,福州市排尾路99号; 80、闽清县电力发展公司:经理李孔忠,350800,闽清县梅城镇解放大街108号; 81、罗源县供电有限公司:总经理郑尔亨,350600,罗源县凤山镇岐阳小区5号; 82、永泰县电力公司:经理候秋华,350700,永泰县樟城镇上马路63号; 83、平潭县电力公司:经理郑辉英,350400,平潭县城关东大街76号; 84、福建亿力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黄文伟,350003,福州市北大路133号省物价大厦七层; 85、福建能源服务公司(电力发展公司):总经理林金义,350003,福州市五四路264号电力宾馆内; 86、福建亿力电力产业发展公司:总经理余春佳,350003,福州市五四路264号电力宾馆内; 87、福建亿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赖征田,350003,福州市北大路133号省物价大厦六层; 88、福建亿力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厦门的不再单独入会):总经理范建忠,350005,福州市六一中路38号; 89、福建亿力通信有限公司:总经理郭敬东,350001,福州市北大路133号; 90、福建和盛旅游公司:总经理廖建震,350003,福州市五四路264号电力宾馆内; 91、福建亿力广告装璜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魏建光(亿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350001,福州市北大路133号省物价大厦4楼; 92、闽候供电局:局长张景栋,350100,闽候县甘蔗镇八一八西路24号; 93、福州榕昌柴油机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林启金,350018,福州市城门镇上董村; 94、福州明达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徐峰,350200,长乐市高安村; 95、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机动处处长洪丽聪(女),350011,福州市二环路连江路北段; 96、福建纺织化纤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唐金海,350001,福州市省府路1号黄金大厦10层;
莆田市: 97、莆田湄洲岛水电公司:经理黄金贤,351154,莆田市湄洲岛兴业街206号; 厦门市: 98、华电福建厦门电厂:厂长何辉,361022,福建省厦门市杏林区杏西路20号; 99、厦门市同安电力公司(同安局):局长李温泉,361100,厦门市同安区环城西路1号; 100、厦门经济特区湖里供电公司:经理洪卫东,361006,厦门市湖里嘉园路39号; 101、厦门市电力投资发展公司(永昌):总经理李永发,361012,厦门市莲岳路14号; 102、福建电力职工疗养院:副院长黄锦芬(女),361005,厦门市思明区民族路86号; 南平市: 103、华电福建邵武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阮庆洪,354000,邵武市药村; 104、福建闽兴水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廖燕说,353000,南平市中山路1号武夷大厦A座14层; 105、武夷山市供电有限公司:经理郑家顺,354300,武夷山市五九北路59号; 106、建阳供电局:局长李小洪,354200,建阳市西街59号; 107、武夷山电力培训中心:主任王正监,354302,武夷山渡假村环岛东路12号; 108、建瓯市供电有限公司:总经理许展龙,353100,建瓯市中山路349号; 109、建阳市供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徐平双,354200,建阳市城关西桥北路电力大厦; 110、顺昌县供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叶步钦,353200,顺昌县中山中路139号; 111、浦城县电力有限公司:经理黄晓平,353400,浦城县五一三路390号; 112、政和县供电有限公司:经理林德伟,353600,政和县城关南大街26号; 113、光泽县供电有限公司:总经理范老兴,354100,光泽县文昌路37号; 114、福建南平铝业有限公司:副厂长、总工何则济,353000,南平市工业路65号; 115、南平市电力联营公司:经理陈锦文,353000,黄山岭15号; 三明市: 116、华电福建安砂水力发电厂:厂长陈炳达,366000,永安市新安路18号; 117、华电福建池潭水力发电厂:厂长洪云,364400,泰宁县上北洲33号; 118、华电福建永安火电厂:厂长阮存钦,366013,永安市兴坪; 119、福建高砂水电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向阳,365500,沙县城关滨河西路1号; 120、福建三明中银斑竹水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姚正祥,365000,三明市新市北路乾龙新村160幢; 121、福建省沙县城关水电有限公司:总经理汤海怀,365550,沙县桥南西路5号; 122、福建省永安贡川水电有限公司:总经理王素亭,366000,永安市新安邮电大楼六层; 123、福建三明竹洲水电有限公司:总经理陈炎光,365001,三明市三元区沙洲新村32幢; 124、永安供电局:局长郑固凌,366000,永安市燕江南路21号; 125、永安市电力公司:经理郭志慧,366000,永安市燕江南路3号; 126、清流县电力公司:经理吴景德,365300,清流县凤翔街23栋; 127、宁化县供电有限公司:总经理林郁,365400,宁化县城关西大路12号; 128、建宁县电力公司:经理李鲁闽,364500,建宁县下坊街9号; 129、大田县电力公司:经理郑成上,366100,大田县均溪镇凤山西路23号; 130、明溪县供电有限公司:经理胡艳华,365200,明溪县雪峰镇青年路66号; 131、泰宁县供电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善珍,354400,泰宁县城关环城路72号; 132、将乐县电力公司:经理何长根,353300,将乐县新将南路7号; 133、福建石化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陈允冀,365000,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159号; 漳州市: 134、华电福建华安水力发电厂:厂长徐孝峰,363800,华安县城关平湖路1号; 135、华电福建南靖水力发电厂:厂长陈仪明,363600,南靖县山城镇荆江路55号; 136、东山澳仔风电开发有限公司:经理王美涛,363400,东山县西埔镇; 137、东山县供电有限公司:总经理林宜跃,363400,东山县西埔镇白石街甘泉巷430号; 138、诏安县供电有限公司:总经理沈暂龙,363500,诏安县良峰北路319号; 139、华安县电力发展总公司:经理阮火仁,363800,华安县华丰镇平湖路10号 140、南靖县电力公司:经理吴伟斌,363600,南靖县山城镇人民路7号; 141、云霄县供电有限公司:总经理方建设,363300,云霄县云陵镇元光路29号; 142、漳浦县供电有限公司:总经理黄艺峰,363200,漳浦县城关环城东路4号; 143、平和县电力公司:经理陈建南,363700,平和县小溪镇北大路86号; 144、常山供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张传永,363307,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 龙岩市: 145、福建龙岩万安溪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邓杰,364000,龙岩市登高东路189号; 146、华电福建漳平电厂龙岩电厂(入会单列):厂长邱国华,364001,龙岩市新罗区铁山镇; 147、上杭县电力公司:经理周道光,364200,上杭县临江镇北环路东段; 148、漳平供电局:局长吴再兴,364400,漳平市上桂林; 149、漳平市供电有限公司:总经理陈荣赐,364400,漳平市和平路154号; 150、龙岩新罗区市电力公司:经理苏明智,364000,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莲花大厦8层; 151、连城县供电有限公司:总经理黄建彪,366200,连城县北大西路85号; 152、武平县供电有限公司:总经理王荣康,364300,武平县平川镇东大街2号; 153、金业(永定)火电有限公司:经理邱定斌,364102,永定县坎市镇杨寨排1号; 154、龙岩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黄友星,364002,龙岩市雁石镇龙岩坑口电站 泉州市: 155、福建电力技术学院:院长唐建辉,362000,泉州市北门外; 156、德化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李志清,362500,德化县城关凤林路30号; 157、惠安县电力公司:经理杨宗仁,362100,惠安县螺城镇南阳路148号; 158、安溪县电力公司:经理钟清海,362400,安溪县城关龙湖开发区; 159、泉州龙门滩引水工程管理处:主任林富儒,362500,德化县城关浔东路69号; 160、泉州安平电力有限公司:经理杨济萍(女),362262,泉州市安平; 161、晋江晋源柴油机发电有限公司:蔡文生兼经理,362200,晋江市青阳镇崇德路融丰大厦B7—8301室; 162、福建炼油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马金魁,362114,泉州市; 163、泉州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郑群星,362804,泉州市港区南埔; 宁德市: 164、福安市供电有限公司:经理林桂平,355000,福安市中兴西路181号; 165、福鼎市供电有限公司:经理庄铭文,355200,福鼎市古城西路二巷8号; 166、古田县供电有限公司:经理高锦飞,352200,古田县新城镇建设路33号; 167、霞浦县供电有限公司:经理谢小平,355100,霞浦县三河路电力大厦; 168、柘荣县供电有限公司:经理林丛,355300,柘荣县六一五西路141号; 169、屏南县供电有限公司:经理谢连端,352300,屏南县古峰镇花亭路7号; 170、周宁县供电有限公司:经理尤光邦,355400,周宁县狮城镇南坂1号; 171、寿宁县供电有限公司:经理缪坛瑞,355500,寿宁县胜利街28号; 172、福建洪口水电有限公司:总经理邹刚,352100,宁德市东侨大道九龙商城D栋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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